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毕业生学历信息变更工作流程

来源:学历管理 2022/09/30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教学〔2022〕5 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 号)(以下简称“规定”)及《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学历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学校不得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不再受理学籍身份信息修改或变更事宜。学历注册信息确有错误的,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修改或变更。

现结合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工作实际,我校毕业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信息确有错误的,严格按照吉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吉林省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规范化工作手册(V1.0)版本》执行我校毕业生学信网学历信息变更,工作流程如下:

一、经本人查实学信网信息确有错误无法进行学历查询的,请简述查询不到的主要情况并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毕业证号、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107409@jlenu.edu.cn,邮件主题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二、学校工作人员收到邮件后的1-2个工作日内核对基本信息,确认有错误的以邮件形式回复,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需准备相应材料。

1.本人下载并打印《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信息变更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申请表原件;

2.属身份信息有误的(包括姓名、民族、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有变更的)需公安机关出具身份信息变更证明,证明原件;

说明:2023年9月份,吉林省公安厅推出网上开具证明举措,在学籍学历信息变更中涉及提交“户口登记项目变更证明、临时身份证明、注销户口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的,可以网上开具的证明为准,无需加盖民警名章。

3.本人提供录取名册、毕业生名册复印件(需要本人或委托其他人到学校档案馆复印,地点在凯旋校区图书馆楼五楼),需加盖档案馆章的复印件的原件;

4.本人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手写签名(标明该复印件用于办理学信网信息变更的字样),复印件原件;

5.学信网无学历照片的,需要本人提供毕业证上的照片电子版,分辨率480*640,大小要小于40KB;

6.提供毕业证原件扫描的复印件。

三、提交相关材料要求,提交的材料分为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

(一)纸质材料

1. 《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信息变更申请表》原件,2份;

2.身份信息有误(包括姓名、民族、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有变更的)需公安机关出具身份信息变更证明原件,1份;

3.本人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的原件,1份;

4.本人毕业生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的原件,1份;

5.本人户口簿复印件,A4纸,复印户主页与本人页(标明“此复印件用于办理学信网信息变更“字样)1份;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正反面按原样复印到1张纸上(标明”此复印件用于办理学信网信息变更”字样)1份;

7.本人毕业证原件扫描的彩色复印件,1份。

(二)电子版材料,可使用高拍仪、扫描仪、打印扫描一体机等设备进行扫描,扫描成pdf文件类型,不接受手机拍照的电子版。

1. 《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信息变更申请表》原件,电子版

2.身份信息有误(包括姓名、民族、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有变更的)需公安机关出具身份信息变更证明原件,电子版

3.本人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的原件,电子版

4.本人毕业生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的原件,电子版

5.本人户口簿复印件,A4纸,复印户主页与本人页(标明“此复印件用于办理学信网信息变更“字样),电子版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正反面按原样复印到1张纸上(标明”此复印件用于办理学信网信息变更”字样),电子版

7.学信网无学历照片的,需要本人提供毕业证上的照片,蓝底小二寸,分辨率480*640,大小要小于40KB,电子版

8.本人毕业证原件扫描的彩色复印件,电子版。

(三)纸质材料送至学校凯旋校区行政楼216室,万老师处(也可联系邮寄,请通过电子邮件沟通);电子版材料打包以附件形式发至邮箱:107409@jlenu.edu.cn,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四、工作人员在收到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核实各项材料,并逐一核实材料并行文: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关于申请变更某某学历信息的报告,以学校红头文件形式上报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

五、省里接到学校的文件以及材料后进行审核工作。

六、流程结束,学校教务处网站在【学历管理】栏目发布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可查询办理结果信息。

联系人:万老师,办公电话:0431-86907166 办公邮件:107409@jlenu.edu.cn

注:1.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以及学校公布的放假日期内不接受办理;

2. 考虑工作实际,学校每年集中办理2次,7月末-8月初1次,11月末-12月初1次。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教务处

2022年9月30日发布

2023年9月6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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