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和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 2023/09/05


各单位、部门:

为不断提高学校本科教学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激励和表彰在本科教学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决定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和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教学工作先进单位: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学院(部)。

2.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从事本科教学服务管理一年及以上的在岗教学管理人员,各教学单位院长(主任)、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教学秘书、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实训室(实验室、训练中心)主任等。

二、评选名额

本科教学工作先进单位4个;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15人。

三、评选条件

(一)教学工作先进单位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高等教育教学文件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执行严格,教学运行良好;教学管理队伍人员配备到位,结构合理,服务意识强,整体素质高。

3.工作思路明确、重点突出、创新性强,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学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中特色亮点突出,成效明显。

4.在一流专业申报评选,师范类专业认证,国家级、省级教育教学平台建设等重要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5.近三学年本单位(部门)未发生教学事故,未发生较大影响的投诉或上访事件。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对人才培养工作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部门),在本次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学管理工作,准确理解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教学管理科学规范,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在本科教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科学化方面成绩突出。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在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方面成绩优异,无教学管理差错和师德失范行为。

3.积极参与教学管理研究,获得校级以上教学奖励或有公开发表的教学管理论文或获立省级以上教研项目;或独立制定、起草相关教学管理文件、撰写调研报告。

4.为学校师范专业认证工作、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疫情期间线上教学的顺利推进和有效实施作出突出贡献。

四、评选程序

(一)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由各单位自愿申报,填写《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1);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由个人自愿向所在单位申报,填写《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申报表》(见附件2),各单位择优推荐1-2人。各单位(部门)填写《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先进单位汇总表》《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见附件3、4)。

(二)学校组织专家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选,并对评选结果予以公示3天。

(三)学校对评选出的本科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和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精心组织部署,把推荐、评选表彰先进典型,作为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提升教学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评选推荐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充分发扬民主。

(二)加强学习宣传。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所在单位、部门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强对获奖教师典型事迹的宣传推广,并在评奖评优、晋职晋级、出国进修等方面予以优先推荐。

(三)规范材料报送。本科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和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申报相关材料限定为近三学年(2020.8.31—2023.8.31)。各单位、部门对推荐申报材料要严格审查,推荐材料在学院公示后于9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纸质版三份(盖章),附件3、附件4纸质版一份(盖章),送至教务处(行政楼216室),电子版发送至278803094@qq.com,联系人:荣雅楠,联系电话:86908056。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2: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3: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先进单位汇总表

附件4: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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