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副处长(实践教学、教学建设)岗位职责

来源:工作职责 2023/03/01

1.协助处长分管教学基本建设的运行调节、教学资源的协调;负责落实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等工作。

2.组织专业规划与实施。拟定学校专业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专业建设、专业检查,组织一流专业、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组织课程建设规划与实施。拟定学校课程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组织精品课程的申报、评估检查与验收。

3.负责制定实验(训)室、工程训练中心建设规划、实践性教学管理文件、实践教学大纲的制定、执行及解释工作;参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校企共建实验(训)室的建设工作。

4.负责指导、检查全校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和计划的落实。

5.协助处长制定、修订学校专业、课程、教学团队等教学建设方面制度文件。

6.协助处长分管常规实践教学的运行调节、实验(训)(习)教学资源的协调。

7.负责组织编制校历、下达学期实践教学任务,审核各专业、各年级开设实践课程和任课教师资格。

8.协调管理学校专业特色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规划,负责校企合作管理,学校实践教学改革的研究及实施。

9.协助分管实验实训室、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教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实施工作。

10.负责教师实践工作量的预决算审核工作。

11.负责完成学校各类统计报表工作。

12.负责各类实践教学档案管理工作。

13.完成处长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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