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长岗位职责
来源:工作职责 2023/03/01
1. 在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主持教务处全面工作,并负责本部门管理队伍建设及人员的培训、管理、考勤、考核评价等工作;
2. 负责组织制定与实施本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等各项工作;
3.负责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要点,拟定学校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4.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学校教学管理文件,以及对各种制度的监督、检查落实工作。
5.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实验实训大纲、考试大纲,并组织检查其执行和完成情况;
6.负责组织学校教学改革和教学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会议、教学部署会、教学研讨会,安排布置全校性教学工作,推动学校教学改革深入开展;
8.负责制订学校实验(训)室、工程训练中心发展规划,组织实验(训)教学改革工作,检查、监督和评估实验(训)室安全及各实践环节教学质量;
9.负责推进各专业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工作,组织建立各层次的现代产业学院;
10.负责组织推进各专业应用型转型发展各项工作;
11. 负责吉林省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联盟各项工作,制订联盟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联盟理事长会议、开展转型研讨会、交流会;
12.组织遴选和推荐各类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专家人选;
13.负责组织处内业务学习,提高全处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14.负责年度教学预算经费编制工作,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统筹安排、合理使用、严格审批教学经费;
15.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学校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