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教务处组织调研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 2026/04/20

学校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家、省、校级相关文件要求,现开展本学期的调研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研背景

当前,国家大力推进教育强国建设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合理设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强化教学业绩在教师评价中的权重。教育部2026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强调,深化高校教师薪酬与工作量制度改革,激发教师教学创新活力。同时,随着产教融合、智慧课程建设、双创教育、教师转型等新型教学工作的不断涌现,现行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科学规范学校教学工作量分配与奖励,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决定向各教学分院开展现场专题调研。

二、调研目的

本次调研聚焦学校《激励教学工作量分配办法(暂行)》(〔2023〕177号)与《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2024〕84号)两个文件中关于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的相关问题。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含实验、实训、实习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计算;二是关于教学工作量核算中各项绩效赋分的相关事宜,包括课时合格核算、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赋分、教材建设与教学案例赋分、教学平台建设(含智慧教学平台、虚拟仿真平台等、特色学院、教研室建设)赋分、双创项目竞赛赋分、名师团队赋分(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建设等)、教师参赛与指导学生参赛、培训、研修、校内讲座赋分等。调研组将在现场进行政策解读,对能够解释的条款现场予以说明,对分院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进行详细记录并带回研究。

三、调研对象

各教学分院院长、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教学秘书。

四、调研方式

问卷收集:提前发放电子问卷,收集各分院对工作量计算与赋分项的具体看法、存在的主要矛盾点、改进建议等。

材料搜集:分院可提供本单位自行制定的工作量计算补充细则或办法及典型问题案例。

现场答疑与记录:调研现场可明确答复的,即时予以说明;需提请学校层面研究或涉及文件修订的,逐条记录并分类汇总。

五、调研安排

政策解读与座谈:每分院安排1场专题座谈会(约1—1.5小时)。调研组成员首先对两个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进行简要解读,听取分院人员的意见、疑问与建议。

调研实施时间:2026年4月20日—4月30日

调研分组:调研组分组赴各分院开展座谈,提前一天与各分院确认调研时间。

六、调研组成员

组长:王哲

副组长:杨东、曹柏营、姜孝军、左春波

成 员: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创新创业学院相关科室负责人。

联络员:万立勇、王笑难、李孝更

时间表按联络员沟通的时间进行。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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