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使用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公章的通知
来源:公众 2026/04/20
学校各教学单位及个人:
为了严格规范学校职能处室公章使用管理,加强审核、审批流程,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凡是需要申请加盖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公章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履行手续,下载填写《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创新创业学院)用章申请单》相关领导签字后,报送学校办公楼216教务处综合科进行登记后,即行用章。
工作流程:
1.申请人填写用章申请单;
2.按用章归属职能划分,分别请教务处分管副处长或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分管副处长、创新创业学院分管副院长签字;
3.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处长签字;
4.办公楼216室教务处综合科登记备查;
5.用章。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4月20日
- 附件【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创新创业学院)用章申请单.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