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使用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公章的通知

来源:公众 2026/04/20

学校各教学单位及个人:

为了严格规范学校职能处室公章使用管理,加强审核、审批流程,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凡是需要申请加盖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公章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履行手续,下载填写《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创新创业学院)用章申请单》相关领导签字后,报送学校办公楼216教务处综合科进行登记后,即行用章。

工作流程:

1.申请人填写用章申请单;

2.按用章归属职能划分,分别请教务处分管副处长或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分管副处长、创新创业学院分管副院长签字;

3.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处长签字;

4.办公楼216室教务处综合科登记备查;

5.用章。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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