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批普通本科高校省级重点教材立项申报遴选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 2021/05/21
关于首批普通本科高校省级重点教材立项申报遴选的通知
教务函字[2021]14号
学校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教材质量,充分发挥优秀教材在教学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普通本科高校省级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首批普通本科高校重点教材立项申报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申请立项教材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能够将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贯穿教材始终,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能够紧密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能够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教材能够与时俱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能够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体现全方位育人的先进教学理念;能够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适应高等学校多样化人才培养类型需求;能够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经教学实践检验效果显著,反映区域特色与学校特点。
(三)教材能全面准确地阐述本学科先进理论与概念,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能充分吸收本学科国内外前沿研究成果,科学系统地归纳本学科知识点的相互联系与发展规律,能够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充分反映相关学科专业发展的新成果,充分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能够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及时修订完善。
(四)教材能够体现以学生为本,符合认知规律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素质教育,具有启发性,富有特色,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实际使用效果好,深受师生广泛好评,有效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五)教材的呈现形式多样化,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使教材更加生活化、情景化、动态化、形象化;积极开发补充性、更新性和延伸性教辅资料,以及网络课程、虚拟仿真实训平台、工作过程模拟软件、通用主题素材库以及名师名课音像制品等多种形式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具备动态、共享的课程教材资源库。
(六)教材主编必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实践阅历;教材编写团队结构合理、实力较强,无违法违纪记录或学术不端行为或师德师风问题。
二、立项教材类型
省级重点教材立项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两种类型。
(一)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不超过6年(从立项当年的1月1日计算,以版权页的出版时间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在两所以上学校使用、效果较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并能在立项后2年内实现再版。
(二)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围绕“四新”建设的教材。体现教材主要内容的学校自编教材(讲义),在校内使用两轮以上的新编教材立项时优先考虑,立项后2年内由正规出版社正式出版。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不在省重点教材立项遴选范围内。
三、 立项程序
1. 提交申请。凡经学校立项建设教材,主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均可
申报,需填写《吉林省普通本科高校省级重点教材立项申报表》(附件1,一式七份),同时,修订教材需提供教材样书和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修订方案等);新编教材需提供编写提纲及样稿、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和论证报告(由出版单位出具)。所有辅助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七份)。各部门填写《吉林省普通本科高校首批省级重点教材立项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以上材料请于2021年6月15日前报送到教务处,同时提交电子版(PDF和Word各一份)。
2. 学校评审推荐。学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
校内评审遴选,按省教育厅限额推荐4项。评审结果校内公示5天后报送省教育厅。
3. 教育厅专家遴选。省教育厅组建专家组遴选产生立项建设名单。
4. 建设实施。立项教材主编应积极组织编写团队按计划开展教材编写
工作。学校提供资金政策等保障,省教育厅开展不定期检查,视教材编写质量和进度情况,对立项名单进行调整。
四、立项建设管理
1. 学校对立项省级重点教材建设负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把立项教材建设编写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总体规划,完善教材管理制度,健全教材评价机制,加大对省重点教材的支持力度,确保立项教材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2. 省教育厅委托省高等学校教材专家委员会开展立项建设评审和出版教材审定工作,将立项教材纳入重点教学改革研究课题进行管理并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将省级重点教材建设使用情况,作为遴选推荐国家和省级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和后继申报国家级优秀教材的重要参考。
3. 立项建设教材在定稿后、正式出版前,经所在高校向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请,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教材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正式确定为省级重点教材。每两年集中公布一次审定通过并出版的重点教材名单。
4. 教材出版时须在封面标注“吉林省本科高校省级重点教材”字样,并在出版后及时报送教材样书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备案。
附件1. 吉林省普通本科高校省级重点教材立项申报表
附件2. 吉林省普通本科高校首批省级重点教材立项推荐汇总表
附件3. 本科专业分类参考目录
教务处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