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度拟转专业学生进行公示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 2021/03/31


各单位:

根据《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资格初审,教务处复核并组织相关科目考试后,现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从2021年3月31日至4月2日,如有异议,请向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教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86908023(纪委);86908052(教务处)

附件:2021年度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1年3月31日

FAE6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