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0-2021 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 2020/12/21
教务函字[2020]28 号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期末各项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一、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1.统考时间:2021 年 1 月 2 日—1 月 10 日(第 17-18 周)
2.考试课安排: 提前考试课程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并到教务处备案。统一考试由教务处安排,主校区、高新校区和长德校区同步进行,具体安排可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通过电脑端查询。特别提醒:延修学生考试信息系统无法查询,请学生所属学院单独通知,随上课班级考试。
3.考查课在停课复习考试前随堂进行,考核方式自行确定。
4.考试课程的监考工作,由教务管理信息系统随机安排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必须提前 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不准私自调换监考,考场中多余试卷、答题纸及草纸要全部收回。考试课由任课教师担任主考教师,主考应在开考前 10 分钟将试卷送达指定考场,与监考教师交接试卷。
5.试卷评阅与成绩录入时间:任课教师须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下班前完成试卷评阅工作,并将学生成绩录入到新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成绩录入和审批要严格按照程序操作,确保准确无误(缓考学生名单可在新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纸质成绩单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下班前报教务处审核后存档。
6.自本学期开始,所有课程要求做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好,并在放假前完成此项工作。
二、教学任务安排及教材征订工作
1.教学任务安排。各学院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核对好下学期各专业开课任务,并于 12 月 23 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本部门承担的教学任务安排,包括任课教师、教学周学时、周次、教学功能区等安排,以便进行课表编排。
2.教材征订。各学院根据所承担的教学任务,组织好教材征订工作,并于
12 月 21 日前将教材征订单报教务科,教材征订具体要求见教务函字 26 号文件。
特别强调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问题,请各学院认真按照教务函字 27 号文件执行。
3.教学工作量决算。以教师所在部门为单位,一人一表上报。
三、下学期初教学工作安排
1.补考。学校将于下学期初组织本学期期末正常考核不及格的学生进行补
(缓)考(注:实践环节不合格、考试违纪、作弊、缺考、缺课三分之一者无补考资格),具体补考安排另行通知。
2.重修课程学分。组织 2017-2018-2、2018-2019-2、2019-2020-2 学期不合格课程重修的开课及考试工作。学校每学期组织补考及相应学期重修课程学分工作,不再组织毕业前的清考,请通知到每位相关学生假期做好学习规划。
3.转专业。组织 2020 级新生转专业报名考试工作,相关文件开学初下发。
四、寒假安排
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工作安排,学生寒假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1 日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2021 年 3 月 1-2 日报到注册,3 月 3 日(星期三)正式上课。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各项教学工作安排。
教务处
2020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