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6-2学期重修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理论教学 2026/03/06
各教学院(部):
重修缴费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重修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具体安排
1.3月6日-10日,各分院落实教学任务;
2.3月14日-4月12日,重修课程开课;
3. 4月18、19日考试。
以上时间安排为计划安排,教务科会在相应时间通知具体工作,请时刻关注。
二、相关要求
1.重修周次为第二周-第六周,重修学生不足30人可导师制,满足开班的课程将在系统内进行排课。
2.重修考核时间从第七周开始。考查课成绩考核在4月17日星期五前结束,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自行确定。考试课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18、19日进行, 具体考场安排以教务科通知为准。
3.教务系统中同课程不同学分、不同学时,会生成多条教学任务,原则上安排一位教师,合班开课。
4.重修课程教学日历经部门审核后统一提交于3月13日,重修试卷提交于3月26日。
5. 重修开课、考核将以缴费成功名单为准。请各部门认真做好重修课程的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命题,严格考核,保质保量完成重修 教学任务。
教务处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