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专业建设 2026/06/08


学校各教学学院:

为加快推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充分发挥学校专业特色与办学优势,促进学生跨学科知识能力的提升,推动复合型、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依据《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微专业建设与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吉工师字〔2025〕55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理念

微专业以培养跨学科交叉融合的新型人才为目标,围绕某个特定学术研究领域、产业发展趋势或专业核心素养,通过灵活、系统地培养,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提升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

二、申报条件

(一)微专业设置应符合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培养目标明确,培养特色鲜明。依托学校优势或特色学科、一流本科专业、特色高水平专业(群)、现代产业学院等建设点,基于深度的产教融合和科教融汇,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和素质。

(二)微专业负责人需具有高级职称,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有一定教学管理经验,主讲本微专业课程1门以上。教学团队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能够积极参与微专业课程建设与管理,主动开展教学改革与模式创新。开设微专业学院应从政策、人员、经费、场地等多方面支持建设,并安排专人负责微专业教学管理工作。

(三)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专业培养目标清晰精准,课程体系能够支撑专业培养目标,所含课程符合学科发展趋势和产业发展需要。微专业课程一般安排为2个学期,最长不超过3个学期。每个微专业开设6-8门课程,每门课程1-2学分,总学分8-10学分,16学时1学分。

(四)教学学院原则上须与校外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合作申报微专业,鼓励与企业合作开发基于真实项目的课程。鼓励跨单位、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

三、材料报送

1.《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1份,加盖部门公章;

2.《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微专业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加盖部门公章。

3.以上纸质版材料请于2026年6月22日前报送至办公楼213。电子版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865157438@qq.com。

联系人:高新,联系电话:86908056。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教务处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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